
随着美国立法者重新提出“开放应用市场法案”,科技巨头对应用经济的支配地位再次受到质疑。该法案旨在打破苹果(Apple)和谷歌(Google)对应用商店的垄断。
上周二,6月24日,美国参议员玛莎•布莱克本(Marsha Blackburn)、理查德•布伦南(Richard Blumenthal)、迈克•李(Mike Lee)、艾米•科拉布(Amy Klobuchar)和迪克•杜比(Dick Durbin)提出了“开放应用市场法案”。该两党法案旨在制定可执行的规则,以促进竞争并加强消费者保护。
该法案声称,苹果和谷歌对两大主导移动操作系统及其应用商店拥有控制权,并且这种权力限制了竞争和消费者的自由选择。
“科技巨头巨擘已将移动应用经济作为不可信赖的门禁,迫使美国消费者使用它们的应用商店,而创新初创企业则威胁到他们的利润。”参议员布莱克本表示,“我们的两党‘开放应用市场法案’将确保一个更自由、更公平的市场给消费者和小企业,通过促进应用市场的竞争和提供更多选择与创新。”
该法案旨在实现以下几点:
- 保护开发者向消费者传达更低价格并提供竞争性定价的权利;
- 保护应用程序的侧装载;
- 通过开放市场给第三方应用商店、 start-up 应用和替代支付系统促进竞争;
- 使开发者能够提供利用消费者设备特性的新体验;
- 使消费者拥有更大的对设备的控制权;
- 防止应用商店损害开发者利益;
- 设立保障,以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安全与福祉。
完整的法案可以在下面阅读。
苹果可能会用其一贯的态度回击该法案,声称应用商店之所以运行当前的方式是出于保护消费者的目的。毕竟,苹果曾就欧盟的《数字市场法》类似目标对欧盟提出了强烈反对,当时欧盟也试图通过立法来实现这一目标。
过去不是没有发生过,但常常会重演
同样地,这份法案也不是第一次出现。2021年,参议员布伦南、科拉布和布莱克本曾提出过该法案的最初版本。
然而,最初的法案从未在全权议会议程上得到通过。多亏游说团体的最后努力以及首席执行官们的出面,该法案最终以失败告终。
虽然两份法案大同小异,但修订版引入了几个关键的不同之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版本包括了一些旨在保护知识产权并解决潜在国家安全问题的新例外条款。
还有一个新的条款禁止对开发者采取惩罚性措施,以使它们能够实现对其他应用程序的远程访问。这一条款的加入借鉴了苹果与大多数流媒体服务之间的纠纷——不过在2024年,苹果放宽了其应用商店指南,允许云游戏和仿真的 emulation。
此外,修订版还增加了几个平台保护条款。例如,它将大幅降低苹果或谷歌阻止第三方应用进入其第三方应用市场的证据标准。
另外,它强化了以下事实:苹果、谷歌等公司不需要为安装在第一方应用市场上的第三方应用提供支持或退款。
如果历史可以作为借鉴的话,这一修订版的“开放应用市场法案”很可能会面临与上一次相同的行业强烈反对。据报道,第一次提案时,苹果、谷歌、亚马逊(Amazon)和Meta花了近9500万美元游说反对该法案。